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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更正登记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27 09:57:10

  一、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  
  二、颁发的证件名称  
  《广东省房地产权证》  
  三、证件的有效期  
  无  
  四、设定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第七十四条  
  五、审核条件  
  符合《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   
  六、申请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原件)
  4、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法律文书(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七、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八、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南海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窗口   
  九、审批决定机关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十、审批程序  
  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房管所):收件→初审→复审→区局终审  
  十一、审批时限  
  12个工作日(镇7日、区5日)
  十二、审批收费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收费依据:财综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南发改费[2011]7号  
  注:无换发证不收登记费。
  十三、审批表格  
  有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十五、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名称  
  咨询机构:南海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   投诉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十六、受理咨询与投诉的电话  
  咨询电话:86229235   投诉电话:86229235   
  西樵86862158   桂城81287365   里水85652702   黄岐85936710   官窑85887276   松岗85234339   小塘86630596   狮山86681396   盐步85783223、85723632   罗村86436696   九江86508812   丹灶85442526   大沥8556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