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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主要职能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27 10:10:25

  南海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本区住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追缴、使用监管等工作。部门在法规政策、管理程序、使用服务、透明监督等方面构建了一整套规范的运作模式,并形成了以房屋定期勘查、维修资金筹集、业主共同使用、政府监督管理为基础的房屋维修保障机制,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全面实现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工作目标,为我区整体专项维修资金的工作提供保证并使工作顺利开展。
  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我区有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的调研工作,拟定我区物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3、负责我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支用审核划拨工作;
  4、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财务收支管理;
  5、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各类业务档案管理;
  6、定期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及管理情况;
  7、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