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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旧改造新政 力促南海城市更新发展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8-21 12:00:00

  2013年8月16日,我区举办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业务培训班,对我区7月新公布实施的《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300多名来自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房地产投资商参加。培训班上,区“三旧”改造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新政的重要条款进行了解读和详细讲解,针对有关业务办理指引,特别目认定与管理、对产业提升改造和旧村居改造方面进行系统性指导,使社会各界了解我区三旧改造政策,力促南海城市更新发展。
  今年6月,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复《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借此东风,南海对“三旧”改造政策进一步深化探索、创新和突破。7月,《实施意见》公布实施,从“三旧”改造升级为城市更新,南海的“三旧”改造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新《实施意见》构建了“一加九”(即1个主文件,9个实施 细则)的政策体系,在保持政策连贯性的同时,又体现了政策的系统性和实操性。通过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经贸等部门政策引领,切实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 题、土地出让金利益分配、产业发展导向等问题。同时,《实施意见》在审批制度、产业扶持、利益分配、旧村居改造等方面做了大胆创新,通过释放政策红利,最大程度吸引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