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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豪宅税”起征标准上调近千元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1-07 21:46:42

  昨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布2013年下半年可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除了容积率和建筑面积两个相对固定的标准外,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必须低于13879元/平方米。
  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每半年调整并公布一次,是界定普通住房和豪宅的主要依据,根据上一半年新建住宅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与今年上半年12940元/平方米的“豪宅税”起征标准相比,今年下半年禅城区的标准上调了939元/平方米,反映半年来房价有所上涨。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3879元/平方米由今年上半年新建住宅(剔除别墅部分)平均交易价格乘以1.44所得。此外,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还必须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以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这两个条件。凡在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的,如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都要交纳成交总价3%的“豪宅税”。

“豪宅税”起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