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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工程须审查抗震设防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8-04 14:08:21

摘自:2014年07月25日 珠江时报

 

    地震是威胁人类安全的一种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从以往经验来看,建筑物抗震设防是减轻地震损失最有效和最可靠的途径,尤其是在城市,做好预防的重中之重,就是建筑物的抗震设防。
    南海多年前就被列为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记者从南海区地震办了解到,为强化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功能,今年8月1日起,南海区开始实施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对未按要求完成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按照要求,今后凡需要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申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事项;凡属重大建设工程的项目必须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审核没通过,房子就不能建”
    所谓建筑物抗震设防,是地震灾害预防中的一项工程性预防措施,主要是指对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按抗震设防要求和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对已建成的、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筑物,应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南海区地震办曾主任表示,确保建筑物抗震性能对保障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要求,也是提高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能力的有效手段。”
    事实上,在此之前,南海区已经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重大建设工程落实抗震设防要求,但长期以来,建筑物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却不理想。“以往的管理办法多属于日常管理,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备案的建设单位,监管和处罚的力度较弱。”区地震办曾主任表示。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主要是针对重要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管理。“重大建设工程既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可能因地震破坏而造成严重次生灾害,对经济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产生严重的威胁。”区地震办曾主任表示,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规范化管理,是建(构)筑物抗震性能符合规定的第一步,对其后期的抗震设计、规范施工具有指导意义。
    20层或以上建筑工程均需审核
    记者了解到,此次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事项将从8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要求,今后建设工程项目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必须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凡属重大建设工程的项目必须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审核工作。
    “也就是说,今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在申请施工报建前,都必须经过地震工作管理部门的分类认定。若项目被认定为‘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业主)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形成报告上交地震工作管理部门,由地震工作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区地震办相关人士表示。
    “只有通过分类的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才会同意其报建;没有通过分类的项目,是不能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区地震办相关人士表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是建设单位(业主)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是否通过将成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推进的关键点,“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你的‘防震关’没过,那房子就不能建了。”
    如何界定该工程是否属于重大建设工程呢?按照佛山市有关规定,重大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交通工程、能源工程、通讯工程、市政工程、特殊工程以及其他重要工程等6大类。其中,20层或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5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等均包含其中。
    区地震办相关人士表示,在工程报建前设立“防震关卡”,可有效保障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
    申办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按照规定,凡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在完成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后,建设单位(业主)须办理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事项,地震工作管理部门收齐申报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事实上,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事项分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备案和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等3个二级事项。其中,“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是对具体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明确界定。“申请施工报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可按照办事指南前往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手续。在镇(街道)申请施工报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根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表》,自行判断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建设工程,如果属于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业主)须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手续。”区地震办相关人士表示。
    “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备案”由工程场地地震安评工作实施单位在具体项目入场实施前完成,依法接受地方地震工作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业主)无需办理。该事项备案资料提交齐全,由“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即时办理。
    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后,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必须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办理“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
    “上述事项在申办过程中,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只要申办单位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到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就会尽快进行办理,过程并不复杂。”区地震办相关人士建议各建设单位(业主)在项目建筑设计前,尽早办理分类审核工作,作为项目在抗震设计和规范施工过程中的依据,以免耽误整个工程进度。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在区建设管理部门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有1449个,其中建筑高度达到20层或60米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就有206项。这意味着,目前全区至少有200余个项目须接受“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
    按照规定,抗震设防审核意见将作为重大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的重要依据。
    “在交通、能源、通信和市政等建设工程中存在许多‘重大建设工程’,这些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广、工程量大,同时受地震威胁造成的破坏也大。”区地震办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审核事项的实施将项目的“抗震设防”的管理要求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有利于提升建筑物的抗震设防性能,降低建筑物因地震而产生严重灾害的风险性。
    ■办事流程
    1.属区报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事项;属镇(街道)报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根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表》,自行判断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建设工程。如果初步判断属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业主)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事项。
    2.属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由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已经在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备案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对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进场实施前,由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在开工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办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备案事项。
    3.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业主)须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窗口办理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事项。
    4.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项目建筑设计前完成上述事项。
    ■办理窗口
    办事窗口名称
    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地震办抗震设防管理窗口
    办事窗口地址
    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4号
    联系电话
    86233543
    ■表格下载
    1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center.gov.cn/(办事指南/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表格下载)
    2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http://cic.nanhai.gov.cn/(下载中心/建设业务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