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 或年底出台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8-01 09:13:27
7月3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
去年3月10日,首度对外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将涉及10项内容6个方面。其中在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今年5月初,经中央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这标志着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这也显示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也正按进度推进。
国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不动产分散登记的体制,各自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登记体系,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涉及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情况,需要一定时间全面摸清,因此预计条例出台或延迟到今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