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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项目负责人对建筑工程质量终身担责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1-13 14:10:56

  从禅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未来两年将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治理专项行动,其中明确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并将严厉打击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今年9月,国家住建部出台了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这一新措施,即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个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有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责任,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质量事故或者严重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表示,方案提出的两年治理行动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全面落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应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并按照规定追究其责任。工程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除此之外,还要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并及时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检查工程发承包情况

  根据统计显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里面,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为此,此次方案提出,将对禅城全区报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发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认定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同时,还将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公布其相关信息,问题突出的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打造建筑市场大数据平台

  方案提出,要以两年行动为契机,从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渗、漏、裂等工程质量问题。此外,完善促进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落实质量责任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 

  值得一提的是,为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方案称将打造建筑市场大数据平台。2014年底前,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完成本辖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在建项目等相关信息,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的“两场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