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1
  • 2
  • 3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旧楼加装电梯公示期缩短5天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1-05 14:21:52

  老年人上下旧楼想乘电梯,已指日可待。去年12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除去对各流程进一步明晰规定外,“送审稿”还将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时间缩短为不少于10天,比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前了5天。
  此外,“送审稿”还修改了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来源,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6种来源缩减为4种,保留了“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申请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原产权单位出资”、“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但不再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房维修资金”纳入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据了解,该项修改是鉴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不是现有公用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不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而此前的三个申请单位也统一变更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申请人的提取手续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示的手续执行。公示的办法规定,各区可根据全市的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