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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1-05 14:23:29

  1月4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并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通知》指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具体操作上,各地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在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基础上,全面履行好不动产登记的法定职责。
  首先要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程,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其次要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各地应统筹安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合适场地,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
  第三要加快梳理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梳理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流程,分清部门管理和登记在工作流程中各自应负责的具体事务,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以及发证、登记资料和信息管理、查询等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统一起来,确保职责的完整性。
  最后要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国土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