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地震局关于调整“佛山市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佛震[2015]10号)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12 09:25:50佛山市地震局关于调整“佛山市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事项重大建设工程范围的通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佛山市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水利局:
根据佛山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为了与国家、省新修订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现对“佛山市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事项重大建设工程范围进行调整:
将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表中“其它重要工程”类别的“20层或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工程”调整为“高度超过80米的高层建筑工程”。
本通知自2015年3月 日起生效,请各区严格执行。
附件: “佛山市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表
佛山市地震局
2015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佛震[2015]10号佛山市地震局关于调整“佛山市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审核”事项重大建设工程范围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