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旧楼加装电梯个人能提公积金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26 09:14:35申请流程:
个人申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即报即批)———资金划入个人银行账户
所需材料:
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房产证;加装电梯发票;出资证明(或经楼宇业主共同商议确认的出资方案)
佛山市民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只需三步流程就可将资金划入个人账户。近日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民提取公积金时需出示加装电梯发票与出资证明。
据悉,去年1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4日正式挂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须知(试行)》(以下简称“须知”)文件。
根据“须知”所公布的细则,资金的划拨在有效期内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此外,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仅有5家: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