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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2015年第二次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8-19 09:18:02

南建设工〔2015〕96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省、市及我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及《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结合《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于7月29日至8月3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次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现将行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3个检查组,重点对第一次专项检查得分低、被通报批评的14个在建项目14个监理企业进行了复查,按照《南海区监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进行评分,最高得分为77.24分,最低得分为47.2分,平均得分57.28分。其中: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监理单位落实了整改,通过复查;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单位整改未落实,得分仍在60分以下,复查不通过的占检查项目数42.9%(详见附件)。
  二、检查主要存在问题
  (一)施工许可证登记的监理项目管理架构人员对项目情况不熟悉,人员不到位,资料中有总监、专监代签名现象,监理人员超越权限签字。
  (二)进场材料、设备以及见证送检无台帐等现象普遍。
  (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没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不完整,使用表格不规范。
  (四)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有质量安全问题时,发出的监理工作联系单闭合情况不理想,未能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且施工单位未落实整改时不能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情况较普遍。
  (五)项目监理架构人员变更不符合相关手续,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对分包单位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没有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
  (六)无监理例会制度,或例会制度未能很好执行落实。
  三、处理措施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管理的意见(试行)》(南建设〔2015〕98号)予以处理:
  (一)对监理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动态扣分和企业诚信扣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施工企业不良行为也一并扣分;
  (二)对本次检查60分以下的6家监理企业,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予诚信扣分(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措施
  (一)重点监控。对本次受到通报批评的监理企业及其监理项目,记录在案,列入重点检查名单。今后,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低、诚信得分低、合同单价低的“三低”监理企业,我们将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对检查不合格的监理企业及其所在项目施工工地,提请我局视频监控室重点视频点名。
  (二)自查自纠。监理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遵循行业规范,质量安全重于泰山,要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对检查通报的普遍性问题要予以重视,要对照检查方案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提高管理水平。
  (三)常态检查。通过两次专项检查,我们将把对监理企业的专项检查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出台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管理的配套文件,增加检查的覆盖面和检查时间的随机性、连续性和持久性。
  (四)严格执法。要发挥监理的作用,必须强力整顿监理市场,我们将通过监管,严厉打击监理企业(人员)挂靠、不履职等不良行为,让监理市场体现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
  (五)社会监督。建立监理意见受理信箱,设立电子邮箱jsj_jgk@nanhai.gov.cn,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对监理企业不良行为的举报。对提出意见予以采纳的单位,我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表扬。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南海区2015年第二次监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及处理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