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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在南海买房要先交契税才能备案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0-28 09:26:07

  11月1日起在南海购买一手房的购房者要先缴纳契税后才能备案啦!10月26日,南海区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契税征收事项的通知》,对南海区范围房地产交易契税征收管理做出了进一步规范。


  《通知》中明确,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从2015年11月1日起,新购一手房的契税纳税人,需到房产交易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请在合同备案前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契税;其他非必经合同备案一手房、已确权未办证一手房、二手房及土地交易业务的契税纳税人,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自行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契税。简而言之,即11月1日买一手房的购房者需要先缴纳契税才可以备案。


  按照此前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对于契税方面的相关规定,契税的纳税环节主要发生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之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之前,而与房产合同备案关系并不大。而根据此次南海发布的《通知》,将合同备案与契税挂钩,或将促使契税的纳税时间大大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