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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可用维修资金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0-26 10:39:06

  旧楼加装电梯的资金问题,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住建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日前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
  通知要求,在电梯更新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而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标准和内容。这也是中央部门首次发文明确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旧楼加装电梯。
  此外,《通知》还提出,在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立即进行更新改造的,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