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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用交“律师见证服务费”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14 09:38:07

  近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发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环节律师服务费和网络营销等收费行为的通知,对此类不合理收费现象亮起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