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1
  • 2
  • 3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出台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07 09:59:39

  近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由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简称《指引》)已正式出台。
  据省国土资源厅介绍,《指引》基于每种模式的典型案例,梳理“三旧”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相关税务处理事项,用于指导“三旧”改造项目的涉税管理。至于《指引》未尽事宜,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