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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组织学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及难点业务开展的探讨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4 14:33:52

  近期,财政部制定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按照要求新核算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目前各地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标准不统一,为确保区住宅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的无缝衔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资金的规范管理,我办维修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及交流研讨,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适应新会计核算办法的需要。
  会议总结了目前的会计核算工作情况及对比接下来的新规定的要求差异,并对下半年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升级建设的要求作出部分计划安排,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梳理归纳,与会人员通过互相交流讨论找出破解难题的可行方法,暂时无法明确的细节记录汇总,形成问题纪要,待以后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和咨询专家来解决难题。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兄弟城市的管理部门适时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交流学习,扎实做好新旧会计核算制度的衔接,推动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也利于各级主管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