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维修资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19 10:26:53文件内容见附件,附件如打不开,请右键点击选择目标另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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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城〔2022〕182号).pdf.pdf